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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沧州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沧新数政备字[20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13635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01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5453.82㎡。拟建冷链物流中心77786.08㎡、冻品交易市场10786.2㎡、水果大厅22198.1㎡、蔬菜大厅20780.07㎡、主力店区及综合交易区53760.45㎡等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至吴官屯村集体土地,西至赵官屯村集体土地,南至赵官屯村集体土地、牛大刚、吴官屯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集体土地、赵官屯村集体土地。

2.1.2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24个月。

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且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中明确的相关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制冷设备、变配电工程、强电工程(含动力、照明工程等)、室外电气管线、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照明工程、道路、绿化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的设计、预算、建立BIM模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调试及试运行等。

其中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专业(含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冷库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设计、标识标牌、海绵城市、能评报告、门窗幕墙深化、钢结构设计等专业)的设计、预算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招标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招标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施工、采购内容:工程范围及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含BIM)和采购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其他: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相关内容,如报建、报批、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审计)、工程保修、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本次招标不包括冷库、净菜车间设备采购、智慧园区控制系统、高压电力迁改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限价:13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70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商务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商务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名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2 09:00至2025-09-09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乐鱼(中国)leyu·官方网站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的相关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约176435元。

(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及异议处理人:张文强,联系电话:18503173939,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献献 ,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郭明亮、张献献,联系电话:0317-21210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交发智慧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街9号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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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文强

联系人:

郭明亮、张献献

电话:

18503173939

电话:

0317-21210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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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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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jtcangzhou@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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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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